首页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 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