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2003年) 第二条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200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合营外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同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中方)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新建、改造电影院,从事电影放映业务。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