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200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2002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自2002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第二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