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从事网上销售、连锁经营和读者俱乐部等业务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