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2002年) 四、 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补充方案(2002年) 四、 四、 协议移交价值的确定 (一) 对积压房地产进行评估。 省资产公司和有关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共同委托具有二级以上房地产估价资格或B级以上土地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协议移交的积压房地产进行市场价格评估。评估要按照国家颁布的… (二) 确定协议移交价值和“换地权益书”回收价值。 确权和未确权的积压房地产,按海口、三亚、琼山及其他市县四个地区,并按积压商品房、停缓建工程、闲置土地三种类型分别确定协议移交价值比例(见附表)。积压房地产的协议… (三) 评估费用及土地收益的处理。 从协议移交价值中提取0.5%的资金,专项用于支付评估费用及鉴定委员会在处置中的合理开销。评估费用原则上按现行国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