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第三十一条 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第三十一条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