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二十六条 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二十六条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