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与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交易的,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发票,发票存根应当保存在中国境内,以备税务机关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