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