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
  3. 第六章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核准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境外进行的投资项目的核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9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境外投资项目审批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