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的条件为: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境外投资政策;

符合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不违反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投资主体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