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四条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四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核准和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的,商务部责令改正并提出批评。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