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十八条 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