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2009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是指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设立项目或企业前,需要向境外支付的与境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境外资产权益,按项目所在地法律规定或出让方要求需缴纳的保证金;

在境外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需支付的投标保证金;

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前,进行市场调查、租用办公场地和设备、聘用人员,以及聘请境外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