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堤防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维修养护 第二十六条 堤防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维修养护 第二十六条 堤防管理单位应在年度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或设计文件)中,明确维修养护项目内容、工程(工作)量、进度安排、质量要求、经费预算以及验收评价等内容,报堤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