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2012年) 第三章 资产管理合同正文 第十八节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2012年) 第十八节 第三章 资产管理合同正文 第十八节 报告义务 第三十八条 列明资产管理人向资产委托人报告的种类、内容、时间和途径等有关事项,以及资产委托人向资产管理人查询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运作情况和向资产托管人查询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托… 第三十九条 列明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向监管机构报告的种类、内容、时间和途径等有关事项。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