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201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根据《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列明资产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获得资产托管费;

根据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资产管理人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投资运作,对于资产管理人违反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保管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