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2012年) 第三章 资产管理合同正文 第五节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2012年) 第五节 第三章 资产管理合同正文 第五节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初始销售 第十四条 订明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初始销售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第十五条 订明资产管理人应当将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期间客户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行为结束前,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