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2009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2009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完善研究、决策、执行、反馈等投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与投资业务相关的部门、岗位,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