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2009年) 第二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2009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九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在作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就投资、研究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