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章 子公司的设立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子公司的设立 第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子公司。 第十二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