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制定固有资金运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固有资金运用的评估论证、决策、执行、风险控制、稽核、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