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会管理办法(1988年) 第七条 基金会管理办法(198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