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2006年) 第六条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2006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在上一年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情况良好,没有违法违规情形的,认定为年检合格。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