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2006年) 第十一条 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200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布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信息公布活动的有关事务。对于已经公布的信息,应当制作信息公布档案,妥善保管。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