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八章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涉及国家安全审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15年第25号令)同时废止。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