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贴息政策 第八条 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贴息政策 第八条 贴息期限: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除特大型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不超过5年。 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的特点,对项目建设期少于3年(含3年),按项目建设期进行贴息;对项目建设期大于3年的,除特大型项目外,均按不超过5年进行贴息;属于购置的,按2年进行贴息。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