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 第四章 建设成本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建设成本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财政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部分,在项目批准建设后,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没有被批准或者批准后又被取消的项目,财政资金如有结余,全部缴回国库。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