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办法(2000年) 6.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过程中,要防止不正之风,不吃请、不增加基层及农民的负担。 三、 验收方法与步骤 (二)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办法(2000年) (二) 6.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验收过程中,要防止不正之风,不吃请、不增加基层及农民的负担。 三、 验收方法与步骤 (二) 初验。地(市)级人民政府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的各项内容与成果进行初验。对申请验收县(市)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情况,要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面积不低于30%。符合要求的,向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将初验意见和申报的有关材料一并上报。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