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七章 估值和费用 第四十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十二条 第七章 估值和费用 第四十二条 投资管理机构提取的投资管理费年费率不高于投资管理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0.5%。 受托机构应当在投资管理合同中规定投资管理机构的业绩基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