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章 检查监督 第五十七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检查监督 第五十七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和司法部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