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 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 第二十五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 第二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