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水户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放污水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第七章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