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水价制定和调整 第十二条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水价制定和调整 第十二条 分用户类别供水价格,应当以供水企业平均供水价格、当地用水结构为基础,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的原则,统筹考虑当地供水事业发展需要、促进节约用水、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