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年) 第五条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城镇体系规划应同相应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及上一层次的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