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建监察规定(1992年) 第九条 城建监察规定(199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城建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热爱城建监察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经过法律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