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运营险性事件技术分析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真实还原事发经过,形成运营险性事件技术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单位概况; 发生经过和处置情况; 造成的人员受伤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事件整改与防范措施; 有关图文、视频、音频、数据等资料。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