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章 运营服务 第二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运营服务 第二十六条 乘客应当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不得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的乘车凭证。运营单位有权查验乘客的乘车凭证。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