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章 运营服务 第二十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运营服务 第二十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分别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