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章 运营管理 第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运营管理 第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证车站、车厢整洁,出入口、通道畅通,保持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等标志醒目。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