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鼓励运营单位在国家级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演练中心组织开展拉练式实战演练,特别是针对列车脱轨、列车冲突、列车撞击、接触网事故、列车火灾、淹水倒灌、雨雪冰冻等具有破坏性的、巨灾情景的、运营单位不具备开展实战演练条件的专项演练项目。

交通运输部适时组织区域内不同运营单位开展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