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演练评估内容应包括演练准备、组织与实施的效果、演练主要经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重点包括应急预案是否科学、联动组织是否高效、人员操作是否熟练、应急保障是否充分等。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