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隐患排查包括日常排查、专项排查等方式。日常排查是指结合班组、岗位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的经常性隐患排查,其中,班组负责人至少每周组织排查1次,专业部门负责人至少每月组织排查1次,排查范围应覆盖日常生产作业环节。专项排查是运营单位在一定范围、领域组织开展的针对特定隐患的排查,可与运营单位专项检查、安全评估、季节性和关键时期检查等工作结合开展。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开展专项排查:

桥梁、隧道、轨道和路基、车辆、信号、通信、供电、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关键设施设备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以防汛、防台风、防火、防高温、防寒等为重点的季节性隐患排查;

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关键运输节点前;

重点施工作业进行期间;

发生重大故障或运营险性事件;

根据政府或有关管理部门安全部署;

需开展专项排查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