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关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投入运营后的运行监测,重点关注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相关指标表现。项目验收、安全评估和运行监测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和工程缺陷,应及时组织设备供应商和设计施工单位等做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