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运营单位具体负责并组织开展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性能良好、状态稳定。 第二十六条 运营单位应按月统计设施设备故障情况,定期开展设施设备故障发生次数、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故障发生率等重点指标分析,对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和服役能力进行持续评估,为设施… 第二十七条 运营单位应当依托城市轨道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实施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痕迹化管理,实现设施设备履历管理、运行监测、运维工单流转、故障记录和统计… 第二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对运营单位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纳入相关考核。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