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正常行车 第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正常行车 第十六条 行车调度人员应根据列车运行图组织列车退出服务,运营结束后应做好当日行车记录和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