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19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行车调度命令是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运行揭示调度命令除外)和口头指示,只能由行车调度人员发布。行车各相关岗位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严格执行行车调度命令。
发令人应通过具备追溯功能的渠道发布行车调度命令,做到一事一令。行车调度命令分为书面命令和口头命令,书面命令包含纸质命令和电子命令。书面命令要素应包含发令日期、时间、命令号码、发令人、命令内容、受令人。口头命令要素应包含命令号码、命令内容、受令人,发令人应使用普通话和行车标准用语。受令人应复诵命令内容,命令记录应至少保存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