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八章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类别(略,详情请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