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 第三条 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企地衔接、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预案的规定,符合工作实际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