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建设单位因工程需要,组织调查前款相关资料时,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支持配合。